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09年)
为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消费,促进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一、 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
(一)
拉动国内需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汽车、家电消费快速增长,保有量大幅增加,淘汰更新潜力较大。据预测,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家电报废量将达到近9000万台,如果加快淘汰更新,将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
(二)
促进节能减排。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特别是“黄标车”油耗比“绿标车”高30%,污染物排放量严重超标,老旧家电电耗比新家电高20%-30%。实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有利于提高汽车、家电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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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
- 公安部、国家民委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的通知(1986年)
-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2022年)
-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