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和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应当遵循的确认与计量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二章 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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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定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第一批)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年)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基本要求(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
-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