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道路运输业是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履行承诺、承担社会责任是道路运输企业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部相继出台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等文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充分调动广大运输企业的积极性,努力推动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受利益驱动,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弄虚作假,甚至用违法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现象在道路客运、货运、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业仍大量存在,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了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迫切需要,是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提升行业文明水平的重要措施,是道路运输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引导,把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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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
-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17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 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