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7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国际航行船舶未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二、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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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6年)
-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2009年)
-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2009年)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
- 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中文本)(2024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5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