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梯次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梯次利用相关活动。
第三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本企业生产的梯次产品质量,以及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和环保处置;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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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五)(2010年)
-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承办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函(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