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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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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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199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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