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15年来,浙江省委和省政府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一以贯之地推动实施“千万工程”,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目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建制村全覆盖,卫生厕所覆盖率98.6%,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率97%,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造就了万千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树立了标杆。“千万工程”被当地农民群众誉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最受欢迎、最为受益的一件实事”。2018年9月,浙江“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会同浙江省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了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经验意义重大
浙江“千万工程”起步早、方向准、举措实、成效好,对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一)
深入学习浙江经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浙江经验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浙江经验,多举措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多形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才能实现农村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
(二)
深入学习浙江经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浙江省在推进“千万工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深入学习浙江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才能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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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2014年)
-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2014年)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2年)
- 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 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