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毁,是指台风、暴雨、暴风雪、洪水、冰雹、内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在用公路造成的毁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中央水毁抢修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公路水毁抢修保通工作的补助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2016年)
- 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
- 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2015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0年)
-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2012年)
- 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摘录)(1977年)
- 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