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毁,是指台风、暴雨、暴风雪、洪水、冰雹、内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在用公路造成的毁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中央水毁抢修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公路水毁抢修保通工作的补助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2016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2004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等11个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的通知(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0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2年)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