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
-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年)
-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
-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2008年)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 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