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财政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经国务院批准,项目资金具体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体育、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
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应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2001年)
-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2004年)
-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
- 西藏文化的发展(2000年)
-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2007年)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