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信访工作,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请求,依法应当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信访人,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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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
-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2014年)
-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
-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管理企业脱钩后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
- 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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