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办法。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2019年)
-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6年)
- 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2012年)
- 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宣传画上使用国旗、国徽图案的复函(2005年)
- 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在二〇二二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2年)
-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