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促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发展,保证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国内经营人)、在外国和中国地点间进行定期航线经营或者不定期飞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外国经营人)以及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有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据职责对全国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对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年)
-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3年)
- 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1988年)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2014年)
-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