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促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发展,保证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国内经营人)、在外国和中国地点间进行定期航线经营或者不定期飞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外国经营人)以及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有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据职责对全国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对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2016年)
-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2017年)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2001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