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7年)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12月)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罐、污染清除以及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等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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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2021年)
-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
- 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2009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2022年)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