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 号
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徐绍史
2013年8月20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08件)
序号
类型
名称及文号
发文单位及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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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2000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2018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2013年)
-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2010年)
-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6年)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