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8 号
为落实2011年我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我们对2010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等4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宣布《关于加强茧丝市场及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修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件规章和《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张 平
2012年12月12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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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2000年)
- 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意见(2000年)
- 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2012年)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林王国新闻公报(2002年)
- 关于200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0年)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