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8 号
为落实2011年我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我们对2010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等4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宣布《关于加强茧丝市场及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修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件规章和《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张 平
2012年12月12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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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2000年)
- 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8年)
-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2001年)
-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1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2年)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09年)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