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8 号
为落实2011年我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我们对2010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等4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宣布《关于加强茧丝市场及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修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件规章和《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张 平
2012年12月12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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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2000年)
- 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年)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7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 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