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尤曾家丽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0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2月25日决定:
任命尤曾家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任命叶澍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淑仪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
任命林焕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永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罗范椒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
免去邝其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职务;
免去叶澍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焕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仕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平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职务;
免去蓝鸿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际联席会议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 文化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2021年)
- 关于加强嫩江松花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0年)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4年)
- 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8年)
-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十三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的通报(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