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尤曾家丽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0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2月25日决定:
任命尤曾家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任命叶澍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淑仪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
任命林焕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永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罗范椒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
免去邝其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职务;
免去叶澍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焕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仕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平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职务;
免去蓝鸿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2012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1988年)
-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
-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2025年)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
-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2020年)
-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