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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及时清理和妥善管理退出机构的印章、档案资料,及时回销单证,到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确保不留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妥善保管退出机构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露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