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2021年) 第五章 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C类公司,除可采取对B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银保监会还可以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