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四章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培训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第三十七条 培训应当在基层培训主管领导下按计划实施。 第三十八条 每种培训都应当成立培训组。进行资格培训时,每一培训组中只能有一名受训者;进行其他培训时,每一培训组中可有多名受训者;进行模拟操作和实地操作时,每名受训者应当有一… 第三十九条 基层培训主管应当为每名受训者制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条 培训组教员应当根据培训计划编写教案和详细教学安排,并报知基层或中心培训主管。 第四十一条 培训过程中,基层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应当随时注意培训进展情况,并做好下列工作: 第四十二条 教员和基层培训主管在培训过程中和培训结束后,应当对受训者的工作技能进行检查,并要填写本规则附件七《岗位培训评估报告表》。 第四十三条 检查方式可采取书面测验、口头提问、模拟和实地操作等方式。 第四十四条 检查过程中涉及到检查员的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检查员管理程序》执行;涉及到执照检查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执行,并应当…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