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三章 管理机构、培训教员、受训者 第三十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管理机构、培训教员、受训者 第三十六条 受训者在受训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勤奋好学; 尊敬教员,接受教员的指导、监督; 未经教员允许,不得发出指挥、管制移交指令和操作各种设备。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