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二十二条 检疫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施现场检疫: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一)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二十二条 检疫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施现场检疫: (一) 动物:检查有无疫病的临床症状。发现疑似感染传染病或者已死亡的动物时,在货主或者押运人的配合下查明情况,立即处理。动物的铺垫材料、剩余饲料和排泄物等,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检疫人员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