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 (一)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 未经海关同意,进出境运输工具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的; 第二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