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第二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四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法律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应当及时印发会议。 第二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四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法律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应当及时印发会议。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