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第四章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 第四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