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年) 第四节
第四节 配套工程建设
根据重建空间布局,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先恢复建设和完善供排水管网、道路、电力、广播电视、消防等设施和污水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布局建设集镇集中安置点道路、供排水、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
专栏4 配套工程建设
道路 修复城镇道路235万平方米,新建集镇道路209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供水 修复城镇供水管网77公里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33个集镇供水设施及管网配套。
污水 修复污水处理厂管网113公里,修复雨水管网60公里,新建集镇污水处理厂23座及管网配套设施。
垃圾 修复2座垃圾处理厂设施,新建集镇垃圾处理厂24个及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
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 新建51个集中安置点及配套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