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199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9个月驾驶证:

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的;

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