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获奖者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由教育部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等,并责成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