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五章 代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代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应当与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约定委托代理内容、双方职责与权利义务,以及协议到期或者合作终止后妥善处理相应业务的方案。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