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辅导工作应当促进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

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层

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

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辅导验收应当对辅导机构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作出

评价,但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作实质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