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辅导监管系统,满足辅导材料提交、

辅导公文出具、信息共享等工作的需要,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政务

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辅导监管信息。

辅导监管信息包括辅导备案报告、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辅导情况报告以及其他与辅导对象相关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