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辅导机构办理辅导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辅导协议;

辅导机构辅导立项完成情况说明;

辅导备案报告;

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名单;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