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十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确有必要进行当面沟通的,辅导对象、辅导机构可 以预约验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当面沟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