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七条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企业总部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四款规定,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