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八、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八、 八、 优化行政受理服务 (二十) 提升行政受理服务质量。省级局应当严格遵照法定的受理工作要求,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安排专门的受理场所,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省级局应当加强对行政审批… (二十一) 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单制度。省级局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 (二十二) 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省级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应当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并附示范文本在网站和受理场所显著位置… (二十三) 加强对委托受理事项的监督检查。总局将对委托各省级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退回原受理部门;对已明确规定禁止受理但仍予以受理的、超… (十九)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