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23年) 第九条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本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通报之前,次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纳入本考核年度予以减分或降级,不再纳入次年年度考核。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