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