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重组报告书扉页应当载有如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