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年) 第六章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附件: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目录 附件 一、 报送要求 二、 报送的具体文件 (一)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二)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出具的文件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信息相关文件 (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协议、合同和决议 (五)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