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资产的下列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类别以及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资产独立运营和核算的,披露最近1年及1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值;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的,应披露资产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