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二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二节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二节 第二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二节 公司业务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简要披露其业务模式,说明如何使用产品或服务及关键资源要素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披露其所处行业。申请人能够获取所处行业相关信息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介绍行业的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披露与主要业务相关的情况,主要包括: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主要包括: 第十九条 申请人可以遵循重要性原则,有针对性和差异化、个性化地披露特殊风险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