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