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2〕86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