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 第二章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