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原则上为投资项目的直接管理单位,即对项目单位的财务或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计划执行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应当采取部署项目单位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中央有关部门应统筹指导和监管本部门所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