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专项年度投资规模、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需求,统筹研究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管理要求。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审核结果下达投资计划及绩效目标,明确具体建设项目、投资支持规模、资金安排方式等。 第十二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收到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并同步下达具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