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 第十二条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 第十二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收到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并同步下达具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