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资金申请 第九条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资金申请 第九条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日常储备工作,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