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发挥控制性水工程在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