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二章 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九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2018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九条 过闸船舶应当自查所载货物已经合理配载和有效系固,不得运输交通运输部规定禁止过闸的危险物品。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